寒武纪回应前高管高调指控,法律专家解释指控
日期:2025-11-03 09:34 浏览:
寒武纪10月3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,公司已收到原高管梁军的“诉状”,并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。此前担任该公司副总经理、首席技术官的梁军请求确认2017年10月18日至2022年2月10日期间与寒武纪存在劳动关系,并要求赔偿所谓股权激励损失42.87亿元。这起诉讼源于2019年签署的《股权计划》,梁军主张寒武纪应支付股权激励损失,而寒武纪则坚持按照约定的方式和价格回购股份。此前,寒武纪激励相关人士于2023年首次找到梁军,要求他配合办理股权回购手续。目前该案正在等待法院判决。著名当事人法律专家认为原告梁军签署的“持股计划”改变了《就业意向书》的相关规定,现凭《就业意向书》主张赔偿不具备合同依据。在此类案件中,法院不太可能命令公司承担类似规模的责任。此前生效的一份仲裁裁决还裁定,无论《意向书》本身如何解释,梁军均须根据其后签署的《股权激励计划》确定接受股权激励的具体条件,并须受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的约束。 10月31日收盘,寒武纪股价为1375元/股,总市值5798亿元。根据梁军提供的事实,双方于2017年11月31日向梁军发出《线函》,同意梁军于2017年11月30日前加盟寒武纪,d 约定年薪、股权授予等内容。梁军自加入公司以来一直担任首席技术官,并获得股权激励。辞职后,寒武纪未能履行《加盟意向书》协议。寒武纪表示,梁军辞职前,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。本次诉讼中的“股权激励”实际上对应的是公司股票的两个所有权平台的总投资成本约5.26万元。根据梁军2019年签署的《股权计划》,其辞职后,其在员工持股平台的投资价值及相应股权须按照《股权计划》的规定划转至指定激励相关主体。但梁军仍拒绝配合回购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