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大渡口区委原书记于长明因严重违纪违法
日期:2025-10-18 09:53 浏览:

重庆市纪委10月15日通报,父亲所在区委原书记于昌明被“双开除”。他在一年前就被解雇了。市纪委监委对市六届委委员、原大渡口区委书记于昌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立案调查。调查显示,于昌明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损害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,私自阅读政治严重问题书籍,结交政治骗子,抗拒组织审查,搞迷信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,违反规定使用公务车辆的;未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情况,在干部选拔任用、员工招聘过程中,接受组织要求说明问题、为他人谋取利益、接受所有权时不实的;失去诚信底线,违规收受礼品、赠品;盲目摆地摊、搞项目,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;违反规定、干预经济市场活动的;利用职务便利,在工程承包、经营经营、聘用员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大量财物。市纪委指出,于昌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,存在严重违纪行为,涉嫌违法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人员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。他受到开除党籍处分,该处分将在市委全体会议召开时进行。于昌明,男,汉族,1965年3月出生,四川省眉山市人。他拥有农学研究生学位和博士学位。 1984年7月参加工作,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2001年8月起,历任重庆市委书记处三处副处长(正处级)、处长市委办公厅、市委巡视办主任,市委办公厅副主任(兼),市委巡视办主任,市委副秘书长、巡视办主任、市委副秘书长。 2012年10月,任重庆市委副秘书长、办公厅主任。 2015年7月,于昌明出任重庆市黔江区委书记,后于2021年调任大渡口区委书记。2024年9月,于昌明上任后接受调查。